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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部门齐发力,共解交通事故纠纷

时间: 2020-10-15 11:36 来源: 鹤峰县法院

(通讯员 何静)基层工作者的职责与任务就是处理基层的事务,化解基层的矛盾,服务基层的群众,基层多部门协作是纠纷化解的催化剂,共同维护基层的稳定。20201014日晚,铁炉法庭、铁炉司法所、铁炉派出所三部门联合化解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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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181400分,张某驾驶小型客车在大理新街大坝开车起步时,因未确认安全将道路左侧行人肖某撞倒,造成肖某右小腿受伤、车辆无损失的交通事故。经鹤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张某负全部责任,肖某无责任。后肖某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住院期间张某负担其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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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4日,肖某出院后到铁炉派出所寻求帮助,要求张某赔偿其后续治疗费及相关损害赔偿。铁炉法庭在接到派出所协助调解通知后,立即会同司法所赶往派出所共同处理纠纷。三部门就赔偿事宜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由于事故事实清晰明了,责任划分明确,很快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肖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由张某全部承担(已支付);肖某后续治疗费、交通费、后续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可能产生的残疾赔偿金等费用,由张某一次性赔偿肖某40000元(当场支付);双方当事人因此交通事故再无其他任何经济纠纷,肖某不得再向张某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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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炉法庭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张某当场向肖某转账40000元,并表达了自己的歉意,该案得以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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