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法院巧用五字信访接待法 巧化信访矛盾
鹤峰法院网讯(通讯员 贾鸿春)“情”,接待初见突出一个“情”字。要求接待人员对待所有来访人员不只是态度诚恳,礼貌热情,用一个微笑、一杯热水、一句温暖的话语,拉近双方心理距离,更关键是要将心比心,站在信访人的角度想问题,做到气息相通,情感相融,增进信任,促进沟通,达到“真情融坚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释”,接待过程突出一个“释”字。许多来访事件是由于群众对政策法律不熟悉或片面理解造成的,对这类来访人,信访接待人员要“释疑化理”,切实做到讲清形势,讲明政策,讲透道理,解释法律,最大限度赢取来访人员理解和支持,打消疑虑。
“疏”,沟通交流突出一个“疏”字。针对来访人对不同意见的排斥心理,对有关政策、规定及问题发生的根源不愿意深入了解而希望只按照个人意愿解决问题,一旦愿望落空,便将矛头指向信访接待人员,与接待人员产生对立情绪的现象,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疏导,采取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方法,切实做到变“堵”为“疏”。同时对于不属法院管辖的举报、申诉,及时向来访人说明、联系有管辖权的单位,为其疏通信访渠道。
“稳”,接待全程突出一个 “稳”字。有些信访案件,会牵扯到许多历史问题、政策问题、法律问题、管辖问题等等,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协调处理,对此,一方面向来访者讲明处理的难度,另一方面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及时将工作情况向信访者反馈,使其安心,让其放心,防止因相互扯皮、工作拖拉而制造和激化新的矛盾。
“结”,矛盾消化突出一个“结”字。对那些来访人员带着切实困难、真正存在信访问题的现象,信访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能,坚持“司法为民、案结事了”,切实帮助信访群众办实事,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彻底把信访案件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