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法院七人合议庭正式投入使用
时间: 2018-12-27 17:05
来源: 鹤峰县法院
2018年12月26日,鹤峰县法院在七人合议庭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鹤峰县法院七人合议庭是由原第五刑事审判法庭改建而成,于2018年11月初开工建设,于12月中旬完工并投入使用,总投资70余万元,可供118人旁观庭审。
据了解,七人合议庭由“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明确规定,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的第一审案件可以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是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举措。七人合议庭从法律上规定了人民陪审员占据着合议庭的大多数席位,他们来自不同行业、不同群体,有着不完全一样的价值观。在案件的事实认定上,他们能独立发表意见,与法官共同表决,这样能使裁判结果更加符合审判公开的要求,实现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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