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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如春风 融解同胞兄弟间十一年心结

---鹤峰法院圆满解决了一起兄弟间长达11年的相邻排水纠纷案件

时间: 2012-11-13 23:14 来源: 鹤法宣

   

鹤峰法院网讯(通讯员 田秀芳、罗昌途)近日,鹤峰县法院民一庭法官通过多次实地调解,找准矛盾纠纷症结,并借助党委政府等各种力量,用法理说服教育,用亲情疏导感化,从根本解决问题出发,圆满化解了该县太平乡李甲与李乙两兄弟间长达11年的相邻排水纠纷一案。

兄弟原本同根生,暗道损耕何太急?

家住鹤峰县太平乡李甲与李乙系同胞亲兄弟,二人相邻田地用零散石头堆砌的矮墙隔开。2001年2月,李乙擅自在双方农田交界处挖了一条暗道,大量积水直接排入李甲旱地,致李甲的田地多年来一直严重减产,如遇洪涝甚至颗粒无收。在私下无法解决后,李甲遂将情况反映至村委会,村委会召集双方并主持了调解,但兄弟二人各执己见,均认为自己理由正当而毫不让步,调解无果。后李甲自行将暗道封堵,李乙乘其不备又擅自掘开,如此重返往复十几年,致使双方积怨越来越深,兄弟也由形同陌路到反目成仇。此后,二人所在村委会、乡派出所、乡政府及司法所也参与调解,因各自针锋相对、毫不让步,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同胞兄弟法庭见,定纷止争何其难!

无奈之下,李甲于今年7月诉至鹤峰县法院,请求判决被告李乙将其擅自凿开的暗道予以封堵。该院民一庭法官经深入现场了解情况,经调查得知封堵暗道虽然维护了李甲的利益,但李乙农田的排水问题却未得到解决,李乙的利益可能遭受同样的损害。如果仅仅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单纯用法律条款去调整或用机械的、程序化的方式去解决,则矛盾不会得到真正化解,甚至有可能引发新的恩怨和冲突的可能,“定纷”却并未达到“止争”的社会效果。如何真正实现定纷止争,着实让案件承办法官为难不已。

多措并举解怨仇,全面调解化纠纷。

经过深思熟虑后,案件承办法官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及李甲、李乙之间的亲兄弟关系,在该院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联系曾经参与此案调解的太平乡政府及村委会人员,一道前往纠纷地合力调解,并邀请双方的长辈和兄长参加,多管齐下做双方思想工作,化解双方对立情绪,缓和兄弟关系。之后,法官又多次为双方辨法析理,分析利弊得失,还用“血浓于水”的手足亲情进行感化和疏导,最终促使双方尽弃前嫌,愿意心平气和解决纠纷。

该院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并兼顾双方利益,从有利于修复并维持兄弟间长远的和谐关系,从有利于双方今后生活、生产的原则,提出了由双方各让出小部分耕地,共同出资出力修建一条共用水渠的调解意见。双方一致同意这个方案并当场签定了《调解协议书》。李甲、李乙兄弟二人最终握手言和,疏远近十一年的兄弟亲情得以复合,该案也真正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