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副院长李群星调研鹤峰法院破产审判工作
鹤峰法院网讯(通讯员 罗华忠 许茂林)2014年7月17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群星一行在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武星的陪同下,到鹤峰法院调研破产审判工作。县委书记王小平,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罗申贵,副县长滕晓东,法院院长冉文化陪同。
在调研座谈会上,李群星听取了鹤峰法院破产工作专班的专题汇报,县领导王小平、罗申贵、滕晓东、冉文化分别介绍了县委、县政府以及县法院在参与、支持、保障、应对、审理有关企业破产重整工作中所作出的努力、取得的经验成效、存在的困难问题。
今年以来,鹤峰法院组建了由1名副院长、1名审判委员会委员、1名庭长、1名副庭长参加的破产审判工作专班,对州中院指定管辖的2件企业破产重整案件进行审理。目前,各项审理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取得了初步成效。
李群星表示,省高院将尽力为案件的审理活动提供帮助、支持,对于案件审判中的困难问题,三级法院共同应对、解决。他要求,鹤峰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中,一是以大局意识来看待,圆满审结这些案件就是维护支持中心工作;二是要用法治的方式来应对,要坚守法治意识、善用法治思维;三是要用商事审判的理念来解决好相关的问题,把握好市场这个关键。他强调,要高度重视三个问题:一是工程安全问题,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准备,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金融安全问题,做好涉案的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三是保障维护好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武星表示,州中院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鹤峰法院,审理好事关鹤峰发展大计的案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
王小平谈到,感谢省、州法院对鹤峰发展事业的关心支持。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搞好相关工作,县委、县政府将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有了上级法院的支持,我们的信念更加坚定,力争把事关民生、事关发展的大事办好。
座谈中,武星、省高院法官就有关法律适用、案件审判实务进行了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