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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法院燕子镇巡回办案点正式揭牌

时间: 2022-02-24 16:42 来源: 鹤峰县法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2022年2月24日,鹤峰县法院燕子镇巡回办案点正式设立

燕子镇地处鹤峰之东,素称“鹤峰东大门”,被授予“全国环境优美镇”,国土面积371平方公里,辖区内共有29个行政村、1个社区(燕子坪社区)。按照鹤峰县“一主引领、两副支撑、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空间布局,燕子镇作为县域副中心和高山避暑康养小镇目标定位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在该镇设立巡回办案点是鹤峰县法院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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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群众提供司法便利,鹤峰县法院就设立燕子镇巡回办案点多次实地调研,并与燕子镇党委共同商讨谋划,确定了巡回办案的具体措施。巡回办案点配置一名法官,每周三定为集中接待日,服务群众现场立案、接受法律咨询以及开展巡回审判等,同时前移解纷端口,加强法律指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就加强巡回办案点实体化运行,鹤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龙强调,巡回办案点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保障和服务大局;巡回法官要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责任担当,为群众提供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减少群众诉累;要加大对巡回办案点的后勤保障工作,配优配齐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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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鹤峰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年”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根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关键之年。鹤峰县法院将深刻领会贯彻全州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州两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盯创建全国“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工作目标,结合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维,坚持司法服务人人参与、创建成果人人共享,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积极性,集思广益,创新活动载体,多形式多举措争创“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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