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法院召开2014年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工作
2月24日至26日,鹤峰法院召开工作会议,对2014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全院“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和廉洁司法教育活动进行了动员。全院干警职工参加会议。会议分别由院长冉文化、副院长赵拥军、杨进东主持。
会上,冉文化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批示精神,中央、全省、全州、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中院院长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最高法院《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赵拥军代表党组对全院2013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全院审判管理、立案信访、审判监督、行政审判等工作进行了安排;杨进东就全院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安排,给办案法官主讲了民事审判业务知识;纪检组长李红兵宣读了省、州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相关案例通报,就全院纪律作风、廉洁司法、司法行政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安排;政治处主任娄国庆宣布了表彰决定、对全院队伍建设、相关教育实践活动、综治计生工作进行了安排。
冉文化要求,一是要准确把握法院发展机遇,正视新形势新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院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按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任务要求,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坚持做公道法官、办公正案件、创公信法院,推动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司法公开、司法改革深入开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二是要紧扣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履行司法职能。以平安建设为基点,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对各类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经济安全,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以保障民生为目标,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各类民事纠纷案件,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定分止争,平衡社会关系,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以审判管理为手段,着力维护公平正义。坚持全院全员管理不动摇,坚持执行审判管理制度不动摇,坚持真抓善管稳中求进不动摇,全面提升审判质量效率。三是顺应当前司法改革形势,推动法院发展进步。要在上级的统一安排下,完善司法公正工作机制,规范司法审判运行机制,稳步推行司法公开制度。把牢公正这一司法工作核心价值追求,确保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裁判结果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体现司法文明。建立和完善审判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独任审判员和合议庭的职责,完善主审法官责任制,明确院、庭长的审判管理、审判监督职责,使全院上下做到权责明确,权责相适。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推动司法民主。要在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下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同时以公开审判、法院开放日、庭审网络直播、巡回审判,以及充分利用法院门户网站、短信平台发布、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扩大司法的社会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扎实推进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坚持开展带案下访,认真落实信访风险评估、说法析理等工作,依法消化涉诉信访案件。
冉文化强调,全院要以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围绕“思想、能力、作风、廉政”四个方面,狠抓队伍建设。一是着力加强队伍政治素养,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各种思想政治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铸就忠诚可靠的政治品格。二是着力提升司法能力。要开展岗位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增强司法能力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统筹性。三是着力改进工作作风。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四是着力树立清廉的司法形象。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对违规违纪案件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的力度。五是着力加强文化建设。要以廉政文化、法治精神、物质载体、文化阵地建设等为重点,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关于“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和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冉文化要求,全院要正确认识两个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的部署上来,全力以赴投入到活动中去,筑牢队伍拒腐防变能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要坚定搞好两个活动的信心决心,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铁腕推动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整肃队伍中的歪风邪气,大兴好学、亲民、清廉之风,凝聚起铁肩担道义、执法为人民的正能量。坚决做到“四个决不允许”,进一步创优法治环境,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要扎实完成两个活动方案规定的动作,确保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会议还就审判法庭、派出法庭、科技法庭、数字审委会、办公信息自动化和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等物质装备建设,党建、文明创建、综治、计生、消防、司法宣传等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作风建设承诺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