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创新执行工作助力诚信社会构建
鹤峰网讯(通讯员 罗昌途 记者 周锐)带着如何建立一个诚信社会,法院在社会诚信体系中该有何种作为的问题,记者11月22日到县法院进行了采访。
据了解,今年元月至今,县法院执行案件立案473件,执结结案459件,执行案件执结案率近97%,执结金额达1060万元。其中,执结非诉行政案件执行(计划外生育行政罚款)2件,金额近13万元。在省建设工程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公开共享专栏公布了该院近年来办理案件中的7条单位或个人的不良信息。2012年6月12日,走马镇民族中心学校向县法院申请先予执行阻碍该校工程建设的一起占地案,该院经过严格审查决定依法受理该先予执行案,并迅即会同公安局走马派出所、走马司法所、走马镇综治办和民兵应急分队,于6月14日上午依法执行强拆,确保校园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就进一步在执行工作中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我县跨越发展创造诚信社会环境,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执行工作要坚持服务于县委政府工作大局,依法为招商引资、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工程保驾护航;二是要创新执行方式,要超越常规执行方式,采取用多部门联动执行、执行威慑、强制执行等多样的执行方式,提高执行成功率;三是要大力探索和推动建立社会联动机制解决“执行难”,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依靠公安、纪检、检察、金融、国土、工商各种社会力量,建立法院强制执行与社会联动威慑相结合的执行工作格局,通过联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化解“执行难”,为建设诚信社会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四是继续公开不诚信的信息,要将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案件、不诚信当事人和企业单位等信息进行公开,利用威慑机制力促责任和诚信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