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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执行工作纪实

时间: 2018-05-04 14:57 来源: 鹤峰县法院

(通讯员 钱安民作为办案一线的人民法庭的干警,工作的日常就是受理案件、送达、排期、开庭、宣判、执行等等,这里每天都上演着不同的故事,今天就给大家讲一个法庭的执行故事。

张某与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下坪法庭审理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周某当庭给付了30000元,剩余20000元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拒不履行,遂张某向下坪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我们立案后,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到周某,并要求其立即履行法律义务,周某却始终推延还款期限,甚至不接电话。2018年4月18日,我们向院领导请示后,决定到利川找寻被执行人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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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法庭一行三人舟车劳顿5小时到达了周某位于利川市汪营镇的工厂,经实地调查,未发现周某任何踪迹。这一刻,我想是很多执行干警最常见也是最无奈的时刻吧!也就是执行局老同志时常跟我开玩笑讲的“带枪不见鸟”之情形吧。显然,这次执行任务陷入了僵局,回鹤峰吗?庭长坚定的回答:“不回,晚上再来!”于是,我们让工厂的工人签收了文书,在厂房大门上张贴了传票,确保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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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7点,法庭干警吃过简单的晚餐后,再次从利川城区驱车前往汪营镇,准备来个“回马枪”,遗憾的是运气不佳,工厂的大门紧锁,反而吃了个“闭门羹”。但我们并没有放弃,直接电话联系周某,值得欣慰的是周某意外的接听了电话,在电话里庭长再次跟周某强调了法律规定及拒不履行、躲避执行的法律后果,周某再次承诺4月25日之前一次性将剩余的执行款给付到位。当我们从工厂返回宾馆时已经是晚上11点了,在这个难眠之夜,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充满了焦虑:周某这次会不会又是拖延战术呢?这个案件下一步该如何进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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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上午,我们第三次来到周某的工厂,在工厂大门上贴上了第二张传票,为下一步执行工作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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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鹤峰,庭长特意在日历表的25号上划了红圈,并标注了“25号,周某执行”,并且不断用微信来提醒周某。皇天不负有心人,周某终于兑现了承诺。4月25日,周某将20000元执行款汇至到申请人张某的银行卡里,本案才得以执行完毕。

这是一个平淡无奇的故事,没有扣人心弦的情节,但它真实,接地气,是人民法庭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是人民法庭很多案件中的一个,如果没有执行干警的这股韧劲,这份用心,这样“紧跟”和“跟紧”,我想,周某这次还是可能继续拖延下去的。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案子就是这样一件一件的办理的,虽然是无声的,但是有印记,我喜欢这种踏实的感觉,这种感觉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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