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争议前来 挂着笑脸离去
时间: 2016-09-01 16:43
(通讯员 余美玲)近日,鹤峰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2015年6月,田某在鹤峰县某公司细木板车间从事拼板工作。同年8月,田某在做拼板工作时受伤。经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恩施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劳动能力伤残7级。今年4月26日,田某向鹤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裁决结果双方表示不服,诉讼至鹤峰县法院。经该院开庭审理,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随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和当面交谈,明确了调解方向。在调解的同时,利用双方亲友的辅助作用,最终促成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公司与田某的劳动关系;公司支付田某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90000元。
在协议上签字后,双方均露出了满意的微笑,并亲切地与承办法官握手道别,感谢法官们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促进了双方矛盾的化解,也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