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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积案终化解 “春季突击”显成效

时间: 2017-03-16 16:40

(通讯员 胡爱民)近日,鹤峰县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突击办案,圆满执结一起积案。

2011年10月13日,申请执行人与沈、冉签订了《木材购销合同》,约定沈、冉每年向张某销售木材,张某向沈、冉支付定金。履行合同期间,张某同意,沈、冉将木材销售定金转付给被执行人,并由曹某替沈、冉继续履行《木材购销合同》。后因四人相互之间还有未履行的债务,由鹤峰法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协议达成后,、冉某按期向张某履行了债务,曹某也按期向沈某、冉某履行了债务,唯独只有曹某未按期向张某履行债务,为此,张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曹某消极执行,行踪飘忽不定执行干警多次扑空

201737日,申请执行人通过打探得知,被执行人曹某最近在鹤峰县城,但不知道具体住址,并及时将上述情况报告给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曹某系湖南省桑植县人,此次来鹤峰县城可能是临时办事,不会逗留很久,如不能将其一举“擒获”,案件可能再次陷入僵局。于是,执行法官迅速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调取鹤峰县城旅店的住宿情况,最终确定被执行人曹某居住在城南某宾馆内。因事前周密部署,晚上开展行动时,顺利“拿下”了被执行人曹某迫于法律威严,被执行人曹某主动履行了债务。

据悉,鹤峰县法院执行局以“春季围猎”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为契机,对正在执行中案件、历年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进行排查摸底,逐案分析,通过与公安、国土、工商等部门联动、网络查控系统、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拘留、拒执罪等多种手段,执行了一大批涉民生、金融、特殊主体案件2017年,该院司法拘留4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56人,运用网络查控274次 ,结案74件,执行完毕6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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