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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玩失踪”,法院强制执行扣车辆

时间: 2015-09-18 13:54

 鹤峰法院网讯(通讯员 胡坤)9月17日,鹤峰县人民法院容美法庭针对一被执行人规避执行外出躲避逃债,下落不明情况,果断将其所有的车辆予以强制扣押。

鹤峰县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恩施州常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峰支行与被执行人涂某、罗某、易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后,在执行过程中,经深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涂某将已被鹤峰县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奥迪牌小轿车转移,而且已外出躲避债务,下落不明。申请人恩施州常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峰支行向法院提供了涉案车辆曾经在走马集镇出现过的线索,鹤峰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得知后立即前往走马镇调查核实,并在走马集镇将该车寻获。

当执行人员找到该车的使用人杨某说明情况时,杨某情绪激动,称在法院查封该车之前,自己就出钱购买了该车,只是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扬言不可能让法院扣押该车辆。

经过执行人员的耐心做工作、反复解释,杨某同意一同到走马法庭做笔录,期间执行人员告知了杨某相关权利义务,并当场送达了执行裁定书。最终杨某表示配合法院执行,并将该车的钥匙交到了执行人员手中。该车被顺利扣押到鹤峰县人民法院,为下一步的执行工作做好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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