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本院新闻

鹤峰法院:带案下乡 服务基层

时间: 2015-09-15 15:48 来源: 鹤峰法院

鹤峰法院网讯(通讯员 胡坤)为了更加便捷地服务当事人,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2015年9月14日上午,鹤峰县人民法院容美法庭的干警们到辖区燕子镇楠木村对一起同居关系权纠纷案件进行了现场开庭。10余名当地村民到现场旁听。
  原告罗某与被告宋某同居生活十余年,并育有一子一女,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5年8月,罗某以与宋某感情不和为由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同居关系。
  办案法官在了解了案件详情后考虑到被告宋某离法庭较远,出行不便,且被告宋某患有较为严重的疾病,所以特地将开庭地点安排在了当事人的家中。在长达三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原告和被告按照庭审程序进行陈述、答辩、举证等环节,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又和原、被告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很感激办案法官能够为我们考虑,将开庭地点定到家门口,这给了我很大的方便。”被告宋某向办案法官表达了谢意。
  “法庭到基层巡回审判的方式非常好,既能够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使其免于奔波之苦,也有利于审判人员了解案情,查清事实,而且能够进行普法宣传。我们应该将这种有利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方法发扬光大。”容美法庭熊庭长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