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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16载规避执行当老赖 鹤峰法院强力执法护诚信

时间: 2012-12-13 08:47 来源: 鹤法宣

   

鹤峰法院网讯(通讯员 罗昌途、冯本军)当事人规避执行当老赖,鹤峰法院执行法官情法兼顾,反规避强力执行,于1210日下午执结一起长达16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陈年旧账十三年  法院调解还本金

1996911,家住鹤峰县下坪乡的刘某在该县信用社借款2000元。十多年来,虽然该县信用社多次催收,但刘某一文不还,无奈之下,该县信用社于2009113将刘某诉至鹤峰法院,要求刘某偿还全部借款及本金。主审法官考虑到刘某家经济收入差,两个小孩分别在读高中和初中,正需要用钱,家庭负担较重。为了小孩的教育和成长,法官给信用社做工作后,该信用社同意放弃该借款13年的利息共3471.10元,并与刘某达成调解协议:刘某于20091230偿还2000元本金,信用社放弃全部利息3471.10元。

执行之中风波起,刘某赖账又三年

但是,刘某在20091230日前并未如约自动还款。之后,信用社在催要无果后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鹤峰法院执行法官也多次找到刘某要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尽早还款,但刘某仍以家境困难为由拒绝还款。如此反反复复,又赖帐近三年。

规避执行被发现,法院强力执行借款还

2012928,执行法官再次前往刘某住处,督促刘某及时履行。刘某当即承诺1115履行。逾期后,刘某仍未履行。201212月初,执行法官获知了刘某为规避执行,以其他姓名在其他金融机构还有存款的信息,且刘某在外的经济开销如常进行,未见捉襟见肘之状。鉴于刘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在当地已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为依法维护社会诚信,20121210,鹤峰法院执行将刘某传唤至下坪人民法庭,对刘某为规避执行不讲诚信的行为进行了严厉训诫,并郑重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将会面临司法拘留15日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后,刘某于3小时内将全部执行款2000元交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