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巧执行 要回赡养费
时间: 2021-01-04 11:35
来源: 鹤峰县法院
(通讯员 余美玲)2020年12月31日,鹤峰县铁炉乡铁炉村村民向某,步履蹒跚来到铁炉法庭递交执行申请书,要求大儿子饶某给付2020年赡养费4800元。铁炉法庭收到申请后,立即与正在山上摘椪柑的饶某电话联系,要求饶某迅速赶到向某的小儿子即饶某弟弟家中。经法庭工作人员耐心劝导,饶某当即表示应当给付母亲2020年赡养费4800元。因向某已年近80岁,无法使用移动支付,法庭工作人员便立即喊回了刚出门的饶某弟弟的女儿,即向某正在读大学的19岁的孙女饶某某,由孙女将4800元微信转账给饶某某,再将其现金取出来交到奶奶手上。
奶奶向某当即对法庭工作人员表示感谢,说:“没想到才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法庭就帮忙将我的赡养费要回来了,现在国家政策就是好啊,太感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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