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本院新闻

一个误会让他们走出了法律的盲区

时间: 2021-04-27 22:31 来源: 鹤峰县法院

(通讯员 刘美桢)“我心里还曾误解过您,以为您不想承办我们的案子,才告知我们起诉的对象是错的,经过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讲解以及案件的事实缘由,我们才恍然大悟,这让我们感受到了您的责任与态度……”4月26日,三名当事人案件起诉对象问题误会承办法官的好意后,当场表示歉意。

2019年,原告郭某一家三口前往山东省一个工地打工,与工地所属公司的法人约定工资按月支付。2020年4月,由于受疫情影响,公司通知工人们放假停工,郭某三人接到通知后便找到了公司法人要求结算工资,公司法人向郭某三人出具了欠条,约定了工资支付时间。约定期满后,郭某三人仍未接到工资到账通知,便在涉案地就近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工作人员告知其经过结算后出具欠条的情形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郭某三人将公司法人诉至鹤峰县法院。

微信图片_20210427221652_副本.jpg

鹤峰县法院五里法庭收到该案后,承办法官对起诉对象是否适格进行了审查,同时向郭某等人了解了案件详情。在得知起诉对象是公司法人而不是公司后,承办法官与郭某等人进行了沟通,在交流过程中,郭某等人因起诉要素等问题与承办法官之间产生了误会,郭某等人认为这是法官不想办理该案件,工作不作为的问题,向法官提出了质疑。承办法官则从案件事实、法律法规等多方面向其细细梳理和讲解,郭某等人这才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当场对承办法官表示了歉意,决定申请撤诉处理。

五里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队伍教育整顿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发扬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工作作风,维护群众利益,将普法教育贯穿到各项工作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微信8.jpg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