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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法院安排布置警车规范使用工作

时间: 2014-09-05 16:38 来源: 鹤峰县人民法院

   


鹤峰法院网讯(通讯员 罗华忠)2014年9月5日,鹤峰法院召开庭室负责人、驾驶员会议,就全院警车规范使用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布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进东主持。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红兵出席会议。

会上,司法行政科负责人组织学习了省高院《关于加强法院警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和《开展公车警车专项治理的方案》;监察室负责人简要介绍了湖北江陵县法院一庭长驾警车撞死3名女工被刑拘的相关情况,就全院警车GPS定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李红兵强调,全院警车使用单位负责人及全体驾驶人员要认真执行车辆管理办法,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规范警灯警报使用。同时,要抓好纪律作风建设,规范办案行为。

杨进东要求,一是警车只能在警务活动中使用,严禁非警务用车。二是庭室负责人、驾驶员要切实加强管理,担负起各自职责。三是警车使用中严禁超速超载,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四是要爱惜警车,按要求清洗保养到位,保持良好车况。五是车辆在周末、节假日期间要入库,不能乱摆乱放。

会后,庭室负责人、驾驶人员签订了规范警车使用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