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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为民在心中 司法便民在路上

时间: 2015-11-19 08:48

    昨日,容美法庭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田某与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于2012年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约定向某于当年9月30日之前给田某还本付息1万元,可向某却迟迟没有履行。2015年6月,田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向某多次约定履行期限,但一拖再拖,始终没有履行。2015年11月17日,容美法庭办案人员再次驱车赶往向某住处,但没有见到向某本人,几经周折后,通过向某的妻子与向某取得了联系,给向某做了大量工作。

当日下午,向某如约来到了法院,由于无钱支付,无法履行协议。执行人员想到,强制履行措施只是手段,并不能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通过继续给向某做工作,最终向某同意找他的兄弟向某乙借钱。

向某乙与向某同是恩施市红土乡石灰窑人,距离鹤峰县城有2个多小时车程,为减轻当事人负担,执行人员当即决定,开车带着向某去石灰窑其住处取钱。经过3个多小时的路程,执行员与向某一起将执行款送到田某家中,田某清点好执行款,并给向某出具了收条,全案终于执行完毕。

待执行人员赶回鹤峰县城时,已是凌晨1点左右,工作虽苦、虽累,但方便了当事人、减轻了当事人负担,也是苦中有乐。被执行人虽是四处借钱履行,但被办案人员的工作态度所感动,感慨此是真正的为民、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