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人员周末出击,为申请人追回借款
时间: 2014-07-09 14:34
来源: 鹤峰县人民法院
鹤峰法院网讯(通讯员胡爱民 黄芳)近日,鹤峰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周末加班,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黄某系容美镇人,今年已是77岁高龄,2010年2月10日给同乡覃某借款1000元,后经其多次催收,覃某一直未偿还借款。黄某于2012年2月1日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覃某偿还借款1000元及支付其他费用179.5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5元,法院于2012年2月21日作出判决支持了黄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覃某亦未按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履行,黄某遂申请对其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此案后,执行人员三次找到覃某执行,但覃某均以暂时没有钱和妻子生病需要治疗为由进行推脱,并约定了一个月后偿还,考虑到现实情况,执行人员未对其进行采取强制措施。岂料,约定的期限届满,覃某不但没履行,还外出打工,不知去向,导致案件一时无法执行。年迈的黄某以生活困难为由多次找执行人员要求执行,考虑到老人的情况,加之标的额较小,执行人员决定暂为被执行人垫付执行款,解决老人的燃眉之急,待被执行人回来后再执行。2014年7月6日,正值周末,执行人员得到消息覃某打工回来,于是果断出击,在覃某家中将其带走,经过3个小时的不懈努力,覃某将执行款归还到位,一桩历时几年的借贷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