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法院召开8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通讯员 黄晓宇)8月6日,鹤峰县法院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8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按照八项活动议程依次进行,集中学习了《转作风 敢担当 善作为 抓落实 为决胜精准脱贫全面小康加快绿色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州委书记柯俊在州委七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和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章、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的相关文件。
在交流发言中,部分党员同志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思想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同时,要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适应新形势任务要求,始终要围绕国家发展的中心任务,坚持从实践出发,总结积累经验,把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好。
在组织生活会上,经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后,通过全体党员干部举手表决,黄虹、胡爱民、许茂林、胡苗4位同志荣获8月先锋党员的称号。
活动还对本月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一是进一步抓好审判执行工作,注重效率与质量并进,强化审判职能,提升审判效率;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各帮扶干警要深入扶贫村,实时掌握帮扶对象当前生产、生活状况,对照短板制定帮扶措施;三是进一步落实内设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审判资源的最大效用,解决原有内设机构过多导致审判资源分散化、碎片化问题,确保在机构改革工作中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四是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院,全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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