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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法院被评为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

时间: 2017-01-19 17:12

近日,在全县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中,鹤峰县法院被评为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2016年度专项工作考核第一名。

自去年以来,在鹤峰县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以及倾力指导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全院干警紧紧团结在院党组周围,严格执法办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默默耕耘在各自岗位,在目标管理、党建、计生、综治、维护稳定、精准扶贫等工作上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尤其在支持江坪河电站建设专项工作上,法院更是给予了强大的司法支持,多次到湖南协调解决了华清公司淋溪河水电项目遗留问题,完成工程项目对湖北能源的实质移交,使江坪河电站工程全面恢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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