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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载如一日 维护法律公平正义

时间: 2013-12-05 09:07 来源: 鹤峰县人民法院

   

(通讯员向立 胡爱民)有这样一位法官:27载如一日般的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他1987年2月到法院参加工作,今年12月6日就将退休,在临近退休之际,他仍坚持在一线审判岗位上奋战,就在12月2日,他还当庭调解了一件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为自己坚持法律公平正义的道路画上了句号,他就是中营法庭的金乐然同志。

12月2日,中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件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原告蔡某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朱某返还婚约财产64180元。经审理查明,原告蔡某与被告朱某于2011年正月18日订婚,并于2012年2月27日依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开始同居生活,但未领取结婚证。2012年7月,被告与原告发生争吵后,便回了娘家,后被告与他人登记结婚。原告在与被告订婚期间先后共给予被告彩礼现金42000元,给被告买“三金”花费13800元;被告与原告举行婚礼时陪嫁沙发一组,价值3480元,被子四床,价值2090元,冰箱一台,价值3125元,四件套的床上用品,价值480元,被告还给了原告2000元红包。

庭审过程中,双方分歧较大,各自坚持自己的观点,没有一丝调解的意向,经过法庭陈述、法庭调查等环节之后,审判员金乐然宣布休庭,在休庭过程中,金乐然通过自己多年的审判经验以及本着坚持法律的公平正义的理念,积极主持双方当事人做工作,经过他反复依法依情依理的劝说,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一、被告朱某定于2012年12月3日前返还原告蔡某彩礼28000元,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二、案件受理费原被告各自负担一半。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金乐然坚持着法律的公平正义,但同时又考虑了民间习俗等多方面的因素,凭着其多年的一线审判工作经验,最终让原本分歧很大的双方当事人平心静气的化解了矛盾,避免了因此而有可能发生的其他矛盾,其多年的一线审判工作经验在本案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27载如一日的坚持,金乐然用他的坚持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做法律的公平正义,用他多年在一线兢兢业业工作总结的经验化解了一场又一场原本看似不可调和的纠纷,为社会的和谐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已经临近退休,虽然他不能继续在审判岗位上给予人民群众更多的帮助,但是他坚持法律公平正义的精神以及留给后来审判人员的经验却能帮助无数的人民群众,就算退休了,他的身影依然在审判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就像代表着法律公平正义的天平一样,时刻谨记在后来者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