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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制”从此进入“登记时代”,立案难成为历史

时间: 2015-05-05 09:07

   

鹤峰法院网讯(通讯员钟俊田秀芳涂莉)“现在我们立案不再像从前那样繁琐,我们打官司更加方便了,我们的权利得到了更好的保障,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201554日,劳动节上班后的第一天,也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上班的第一天,一位来到鹤峰法院立案大厅起诉的当事人说到。

201551日,全国法院正式启动案件受理制制度改革,变以往的立案审查制为现在的立案登记制。虽然只有2字之差,但是对于中国的司法体制改制,对于老百姓的诉讼权利,对于构筑伟大的法治中国梦却有着深刻的影响。以往老百姓打官司,一纸诉状到法院,法院需要对起诉人的诉求进行审查,各种繁琐的程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他们维护自己正当的权利。可现在就大不一样了,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法院不对起诉的要件进行实质性审查,而仅仅是对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进行一般性核对,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立案条件的都要登记立案,实际上就客观地扩大了受案的范围,进一步维护了当事人的诉求。

54日,正值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上班的第一天,鹤峰法院高度重视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当天,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拥军来到立案大厅指导立案工作。赵拥军强调,立案庭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务必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坚决保护当事人合法正当权益。

据悉,立案登记制度实施首个工作日,鹤峰法院当场立案12起,对符合立案登记制条件的,当即立案;材料不完善需要补充的,告知当事人补充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