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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大学生骗取微信出售,判了

时间: 2022-04-29 16:01 来源: 鹤峰县法院

(通讯员 钟俊)本是前途大好的毕业大学生,却在金钱的诱惑下不慎走上歪路,最终面临刑罚制裁。近日,鹤峰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骗取微信出售案,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决毕业大学生李某及同案犯徐某、胡鑫有期徒刑二年至九个月不等,宣告缓刑,并处罚金,同时判决三被告人共同支付公益诉讼赔偿金5.5万元。

李某,系武汉某知名大学刚毕业不久的学生。一次偶然机会下得知骗取微信号出售可获利,于是,财迷心窍的他觉得有利可图便找来昔日初中及高中同学徐某、胡某帮忙,一起骗取微信号出售。三人利用未成年人防范意识弱的心理,专挑周末时间将目光盯向在校学生,谎称可以免费送“王者荣耀”游戏角色皮肤和解绑游戏防沉迷操作,获取他人微信账号和密码,继而迅速更改密码并用事先准备好的电话号码重新绑定该微信,然后再以50至4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经查,三人违法所得共计7万余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900余条。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刑法修正案(九)》更是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定最高刑由3年有期徒刑提高到7年有期徒刑。大数据时代,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格外重要,微信账号作为一款及时通讯软件,能够识别或反映特定自然人身份证号码、通讯方式、账号密码等数据的个人信息,通常还与个人财产相关联。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犯罪不仅严重危害公民的信息安全、财产安全,而且下游犯罪分子还多将获取的微信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的犯罪工具,引发多种刑事犯罪。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妥善保管好个人的相关账号和密码,切勿轻易透露给他人,同时一旦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