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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相济,“老赖”悔过两案并结

时间: 2012-07-16 16:34 来源: 本院

   

鹤峰法院网讯(通讯员 林定位)2011年116日,鹤峰法院走马法庭刚柔相济,让“老赖”魏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在执行过程中把另一申请人的执行款也付清,成功执结两起执行案件。  

被执行人魏某系走马镇金岗村人,魏某为创办木炭加工厂和养鸡场分别与申请人中国邮政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鹤峰县支行和向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到期后魏某均未履行还款义务,两申请人无奈将魏某诉自法院,法院判令魏某应偿还中国邮政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鹤峰县支行本金及利息23305.14元,应偿还向某本金及利息16450元,判决生效后,魏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两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过程中中国邮政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鹤峰县支行对魏某的木炭加工厂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对魏某的木炭加工厂进行了查封,并告知魏某,未经法院允许,不得擅自处理木炭加工厂的一切财物。115,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了解到魏某已经把木炭加工厂违法变卖给他人,执行法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查看,恰好在现场碰到魏某,该木炭加工厂确已经开工生产,经现场调查,魏某已将该木炭加工厂作价110000元卖给了田某,可魏某依然百般抵赖,不愿偿还两申请人的借款,执行法官依法告知田某,该木炭加工厂已由法院依法查封,魏某不得擅自变卖,应立即停止生产,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随即,执行法官依法将魏某传唤至法庭接受讯问,在返回法庭的途中,执行法官再次劝导魏某要讲诚信,遵守法律,及时偿还借款,同时也告知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法院可依法对其司法拘留,魏某还是一副不理不睬的样子。  

返回法庭后,在讯问魏某的过程中,执行法官又一次结合法理和情理对魏某进行劝导,可魏某还是找借口推脱,不愿还款,执行法官只好一边制作拘留决定书,准备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一边继续对其规劝教育,拘留决定书尚未制作完毕,魏某突然哽咽着向执行法官说:“我愿意立即付清这两笔执行款,请法官原谅我的无礼和无知,我是一直对法院有抵触情绪,认为法院的人办案态度冷漠、生硬,就是想让法院的工作没有那么容易开展,想不到您们对我再三忍让和包容,我也是人,也知道做人的基本准则,我知道自己错了,请求您们原谅!”,随即,魏某向法院作出了深刻检讨,并打电话让家人把两笔执行款都送来了,两起执行难案就这样在凌晨1点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