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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法院积极寻找失主发还退赃退赔款物获社会好评

时间: 2013-11-25 14:50 来源: 鹤峰县人民法院


(通讯员 余春莲)20131121下午,盗窃案被害人彭某到鹤峰法院领取了被盗腊肉退赔款人民币300元,至此,彭某在此案中被盗腊肉全部获赔。

21日下午还未到上班时间,刑庭法官刘启汉就来到办公室,等候已电话通知到庭的彭某。不一会儿,彭某到达,刘法官说:“您好,被告人周某盗窃犯罪事实及被害人损失情况已经查清,您作为本案被害人之一,还差300元没有获赔。周某及其家人已将所盗腊肉的退赔款交到法院。今天退给您。”彭某语重心长地说:“现在国家真是越来越好了,你们公务员服务态度好,工作太过细了。我原来留的手机号码已经停机了,你们还千方百计打问到我的新号码,通知到了我,感谢!”刘法官说:“不必谢,我们尽量把事情做好。”随后,刘法官和彭某一起到财务室办理手续,彭某领到了退赔款人民币300元。

201311起算,鹤峰法院已将刑事被告人的退赃退赔款物发还被害人30多人次,无论被害人身在外地还是年老不便,法官都及时设法联系到,或邮寄、或送还、或通知领取,最大限度的使被害人损失得到弥补,获得了被害人和社会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