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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法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来了

时间: 2024-04-18 09:15 来源: 民庭

鹤峰法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来了

 

4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明确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督促父母当好合格家长,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当日下午,在调解覃某与田某离婚纠纷一案时,鹤峰法院民事审判庭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本院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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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覃某与被告田某于20131013日按照农村习俗整酒结婚,201446日生育一子,2016113日办理结婚登记。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缺乏沟通,经常为生活琐事吵闹。覃某遂于2024318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在孩子抚养问题上发生争议。经法官多次沟通,普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探望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在向双方出具调解书的同时,还向当事人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提示父母要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

鹤峰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在立案、诉前调解、审理、执行等各个阶段多样化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发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法官寄语:童年是短暂的,童年又是影响深远的。孩子是家庭的未来,更是社会的未来。无论何时,父母都要力所能及考虑孩子的健康成长,让孩子成为德才兼备有益于社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