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庭:多措并行促“质效”双升,上半年“零”发回改判
2022年鹤峰县法院上诉案件发回、改判案件共计27件,其中民事审判庭有21件,占比达77.78%。2023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恩施州中院“案件质量年”活动要求,抓实公正与效率,提升办案质效,鹤峰县法院民事审判团队推进“个位数工程”,围绕全年发回、改判案件不破“十”的目标,采取多举措、下硬功夫,进一步提升民事案件办案质效,截至目前,民事审判庭上诉案件发回、改判案件数为0。
一是建立高效直报制度治“基础病”。该制度规定,法官助理需对自己辅助参与的案件质量负责,并在印发送达文书前对裁判结果进行核定评判,若发现承办法官作出的裁判意见与自己的裁判“思路”完全不同时,可直接向庭长报告,庭长对案件审查后,仍然有异议的则报分管院领导,并由分管院领导组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进行讨论。该制度可充分发挥法官助理理论水平高、受外界干扰因素少等优势,可对法官裁判意见形成一定的影响和监督,保证了一件案件至少有两人以上统一意见,对提升案件整体质量起到促进作用。
二是健全多种会商机制治“复杂病”。民事审判庭不仅利用专业法官会议对疑难复杂个案进行讨论,同时规定每周五作为案件“研判例会”和业务培训会,重点在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和文书精修等方面做到集思广益。该机制树立了精品案件和优秀裁判文书的意识,基本实现了繁案全覆盖,保障了疑难复杂案件的办案质量。
三是创新合议庭模式治“慢性病”。实行“1+2”交叉组成合议庭模式,即1名民事审判庭法官+2名法庭法官组成合议庭,由参与合议庭的法庭法官助理作为案件助理,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周一开庭、周五合议”的工作常态。此举措既减轻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经常性参与合议庭的工作压力,又提升了各法庭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在民事审判团队内形成了“办案快、办好案”的良好氛围。截至6月中旬,实现了长期未结案件清零,平均办案周期大幅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