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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群众力克“执行难” 鹤峰法院执结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时间: 2020-04-20 15:30 来源: 鹤峰县法院

通讯员 刘思远随着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治观念逐步增强,鹤峰县法院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破解“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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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17日,鹤峰县法院执行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局干警现场多次动员群众给被执行人做工作,最终成功化解矛盾,顺利执结该案。

该案第三人汤某欠被告黄某劳务工资,黄某多次索要未果后汤某未经东莞市某厨具店同意,将其所有的一辆越野车抵押给被告黄某、钟某(钟某系黄某父亲)。遂东莞市某厨具店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返还涉案车辆。

该案经一审判决、二审维持,判决黄某、钟某判决生效后,立即向东莞市某厨具店返还涉案车辆。

二被告未按生效裁判文书履行返还车辆义务,东莞市某厨具店于2020115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黄某,黄某均以在广东不在家里和车钥匙不见了为由,不主动履行义务。417日,法院执行干警前往黄某家强制执行通过向黄某母亲以及现场群众释法明理得到现场群众理解,纷纷主动黄某母亲工作

毕竟汤某欠债,应当通过合法途径找汤某解决,汤某私自处理他人的财产属无权处分,原告也是受害者,应当返还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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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群众的劝说,黄某母亲遂表示理解,并主动找车钥匙,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最后,执行干警与现场群众一起,合力将涉案车辆推上拖车,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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