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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传唤促执行

时间: 2023-09-14 15:39 来源: 鹤峰县法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州、县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以高质量的执行工作服务中小企业纾困解难。9月12日,鹤峰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涉企案件,成功为受损企业挽回损失。

案情回顾

2022年3月至7月,被执行人黄某先后4次在鹤峰某不锈钢气体经营部赊购材料,结算后尚欠三千多元余款未支付,黄某便约定2022年年底一次结清。到期后,经一再催要无果,该经营部向鹤峰县法院提起诉讼,院受案后进行公开庭审,但黄某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出庭应诉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黄某始终不肯露面,执行法官经多方查控、寻找无果,本欲对其实行信用惩戒,但考虑到案件标的不大,于是便尝试与其家属联系,并将传票送达黄某母亲其母在看见传票内容后,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迫于压力,当日下午便将剩余案款一次性进行支付,至此,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法官提示

民事诉讼中拒不到庭并不可以逃避相关的法律责任,相反是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利,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执行案件中,逃避执行属于违法行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将进行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