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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创一流 政务诚信首当先

时间: 2023-07-19 08:33 来源: 鹤峰县法院

创一流的营商环境,政务诚信处于定向性的关键环节鹤峰县法院为进一步支持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将继续深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政务诚信引领社会诚信,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有力的保障。

一、全力打造政务诚信体系大格局

2022年以来,鹤峰县法院深入开展“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先行区改革,探索出“1个网络、3个平台、6项制度、5项举措”的“1365”工作模式,形成了以县委政府主导、法院牵头、18个成员单位参加的政务诚信体系大格局,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基不断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软实力不断提升。

二、赋能聚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形成工作闭环。

前期鹤峰县法院将涉政务主体案件信息向县信用办、县财政局进行信息推送,多部门提前预警介入;中期鹤峰县法院针对案件具体处理情况与各单位沟通协调,联合集中攻坚;后期对失信涉政务主体被执行人与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实行联合惩戒,强化问责。“三段式”流水线协调作业,成员单位即各负其责又捆绑联合,改革工作整体达到了制度全、覆盖广、见效果、好复制的预期效果。

(二)强化府院协同联动,构建诚信社会。

改革以来,全县政务诚信体系建设日趋完备,有效推动诚信社会建设,政务诚信理念不断强化,履约践诺诚信度不断提升,涉行政主体案件明显减少。今年鹤峰县法院共受理涉政务主体诉讼案件5件,办理涉政务主体执行案件2件,案件同比改革前减少80%,行政主体案件“0诉讼”的目标有望实现。

(三)赋能政务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将联席会议制度前置,在政务诚信建设上嵌入司法指标并赋予其威慑力,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实现了败诉即失责、失责必追责。将诉讼费预交前置,案件受理费由相关政务机关先行垫付,切实降低市场主体成本,为政务诚信提升再赋动能。政务诚信示范引领作用愈发明显,市场主体权益受到普遍重视和全面维护,创业兴业的活力更足,法治化营商环境更优。

三、持续创新推进法治化改革深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精神,全面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湖北省高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执行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确定鹤峰县法院为“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项目试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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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经制定了《鹤峰县人民法院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实施方案》,正紧锣密鼓深入推进改革。为持续巩固2022年“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改革成果,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鹤峰县法院将改革当先争创一流,作为推进法院工作的助推器,以政务诚信引领社会诚信,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