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拘留显法威 主动履行把钱还
时间: 2012-07-16 16:33
来源: 本院
鹤峰法院网讯(通讯员 贾鸿春)近日,鹤峰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朱某在法院准备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时,朱某见识显法威,主动履行了全部项款的给付义务,使该案顺利执结。
朱某系法律工作者在2009年5月给何某诉讼代理期间,何某给其预支了各项费用,诉讼终结后,双方经结算朱某应退何某5000元,朱某并立有欠据一张,定于2009年农历10月30日给付,到期后朱某拒付,何某将朱某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朱某偿还何某人民币5000元。判决生效后,何某多次向朱某催讨未果,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找被执行人朱某,并讲明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朱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作为被执行人朱某是一位法律工作者,完全具有法律意识和履行能力,于是法院对朱某依法作出拘留决定。就在执行人员准备把朱某送去拘留所时,见识了法律威严的朱某心虚了,主动向执行人员要求履行给付义务,并当场将款项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