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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法院执结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

时间: 2022-03-30 14:58 来源: 鹤峰县法院

(通讯员 刘思远)为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新型城镇化的工作要求,近日,鹤峰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多次走访调查并邀请当地村委会现场见证,成功执结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使案涉地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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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某与梅某均系鹤峰县容美镇容美村村民。2017年4月梅某在鹤峰县容美镇容美村自建房屋上开设客栈,为方便客人停车需要,梅某将自建房屋前的所有权属哈某土地上的猪圈、卫生间进行拆除,并将该土地进行了硬化,作为自家停车场使用至今。为此,哈某与梅某为案涉地发生争议。2020年1月15日,鹤峰县容美镇容美村村民委员会、鹤峰县容美镇容美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哈某与梅某的土地界址纠纷进行了多次调解并出具调解意见书,哈某与梅某没有按调解书内容执行。哈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令梅某停止对哈某承包地块承包经营权的侵害,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恢复原状,后因梅某未予履行,哈某遂向鹤峰县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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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双方对恢复原状地块的范围产生争议。争议地处于银坤路与中坝街交叉处,周边较为繁华,该案能否顺利执结,对县城内行为执行类案件有较大影响。为确保该案顺利执行,执行局多次安排执行人员对现场周边、村委会、相关单位进行走访调查,查清双方争议所在,并委托第三方评估勘测公司现场放样,邀请村委会在场见证,在确定恢复范围后,被执行人梅某主动请挖机进场,将其所硬化地块恢复原状,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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