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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不停步”,共绘法治好“枫”景

时间: 2024-03-15 09:15 来源: 鹤峰县法院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庭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为着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诉讼,快速化解辖区矛盾纠纷,实现诉源治理,近年来,鹤峰县人民法院中营人民法庭结合辖区地域特色,不断探索完善司法便民新举措,用巡回审判延伸基层法治触角,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在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中感受到更多的幸福感及安全感。

巡回审判进村居,修复兄弟亲情

2024年3月13日上午,中营人民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进中营镇龙家湾村村委会旁凉亭内。雨后的龙家湾村,云雾缭绕,山隐心清。“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审判员宣布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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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村村民姚某与周某系表兄弟关系,2017年,姚某以生意周转为由找周某借款5万元并立下欠条,此后姚某生意亏损,无力归还欠款,周某无奈将姚某诉至法院。由于二人皆困于家事、忙于农务,无法抽身前来法庭开庭,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将庭审现场“搬”进龙家湾村村委会。庭审现场,兄弟俩互不相让,争论的面红耳赤。考虑到兄弟俩的身份关系,一纸判决会伤害双方感情,在庭审调查结束后,审判员邀请村委会及尖刀班干部,反复劝说双方当事人,撮合双方平和协商。最终,兄弟俩各退一步,姚某保证定期按年度给周某偿还欠款直至还清为止,看到姚某还款态度积极,周某也撤回了对姚某的起诉,二人重归于好,最终握手言和。

近年来,对涉及婚姻、家庭类的感情纠纷案件及矛盾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鹤峰县人民法院采用“劝导息诉调解法”,对该类来访来诉案件均分流至诉前协商对话,通过借助基层调解力量,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合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今年以来,中营人民法庭60%的案件化解在诉前。

巡回审判进监狱,打破时空距离

2023年夏,中营人民法庭承办法官接到向某电话称“我老公因犯罪入狱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现入狱已两年有余,他考虑到我一个人带两个孩子不容易,便反复劝说让我来法院起诉离婚,让我重新找个伴侣。为了让他在监狱安心服刑,不为我们操心,我同意来法院起诉离婚,但我有个心愿,我老公目前关押在沙洋监狱,我从没出过远门,我想让你们带我去看看他。”

考虑到当事人现实情况,承办法官及时与监狱相关部门沟通好,在确定好开庭时间后,驱车300余公里,带向某前往该监狱。“为见你一面,我等了太久”,双方回见时泪流满面,手掌隔着玻璃紧紧相贴。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快速就夫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意见询问后,对双方当事人耐心进行心理疏导。被告部某表示:在服刑完毕之后将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待其出狱后,无论妻子再婚与否,均会好好报答她。庭审结束后,向某真诚的向承办法官表达了感谢,“此次起诉离婚,是为了更好的相聚,感谢法院干警为了这点小事跑了这么远”。

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鹤峰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案件大多是标的额较小,案情简单的“小案”,但这些小案往往关系着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关系着“老有所依、幼有所养”的社会目标的实现。近年来,中营人民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至纠纷现场,坚持群众路线工作方法及能动司法理念,让“小案”释放大温暖,不断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

巡回审判进大山,守护特殊群体

2023年11月,中营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涉残妇女离婚案件。经了解,2003年,被告夏某通过招郎入赘的方式入赘原告向某家中,婚后育有一女,因双方产生家庭矛盾后,2009年夏某不辞而别,一走便是十多年,留有眼疾妻子和襁褓女儿独自在家,勉强维生,期间从未过问,夫妻感情名存实亡,向某便以夏某未尽到丈夫和父亲职责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承办法官了解到向某患有眼疾,行动不便后,决定将庭审现场“搬”至下坪乡两凤村向某家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法庭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但考虑到向某现实生活困难,在本次庭审前后,法庭多次邀请县残联、镇司法所负责人分别前往向某家中,对向某信息进行采集,必要时对其进行司法救助,以此保障其母女二人后续生活。

近年来,中营人民法庭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强化公众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认识,不断加大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力度,为更高水平的“平安家庭”“平安湖北”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从“坐堂办案”到“巡回审判”,法院干警们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鹤峰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将办理案件和普法宣传延伸至群众“家门口”,让审判工作“走出去”,以此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将法治声音传递千家万户,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