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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赶工期存侥幸,公正调解化纠纷

时间: 2023-07-10 19:55 来源: 鹤峰县法院

75日,经鹤峰县法院主持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劳务纠纷,案件当事人尤某现场收到了5万元的赔偿费用,不禁感叹到:“以后再不能抱有这种侥幸心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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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尤某经常从事拉网线、安装防护网等工作,经验丰富,便于20221012日,受邀到鹤峰县邬阳乡拉网线和安装防护网。为赶工期,尤某等四人抱着侥幸心理,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形下,爬上电线杆作业。然而悲剧就此发生,电线杆因缺少防护线的牵引,整体不稳固,以致尤某从电线杆上摔下受伤,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出院后,尤某诉至法院,要求该工程片区负责人陈某以及承包人肖某赔偿其各项费用共计67198.44元。

法院受理该案后,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对尤某危险作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尤某作为一名有相关作业经验的成年人,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事故做出预判,并尽到安全谨慎的责任和义务,故其自身亦有一定的过失。同时,对陈某、肖某在该案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陈某和肖某现场赔偿尤某各项费用共计50000元。

案结事了,当事人握手言和。在此,承办法官提醒大家,对于可能要发生的危险,自己应尽到小心谨慎的义务,做好防范工作,千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贪图便利只能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