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心调解纠纷 助力司法为民
(通讯员 余美玲)“感谢法官帮助我们调解,耽误了你们中午休息时间。”2022年3月29日,鹤峰县法院走马法庭经8小时调解成功化解两起因工程建设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了S476鹤峰县走马至堰垭段改扩建工程第四标段工程,后将部分路段工程建设分包给罗某,张某在罗某承包的工程中从事渣土转运工作。李某为工地上某台挖机的所有权人。事发当日,张某在驾驶三轮车给挖机送油的过程中发生侧翻,造成头部、胸部受伤并住院9天,后经鉴定为伤残十级。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张某分别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将罗某和李某诉至法院,走马法庭于3月9日立案受理。
3月29日早上8时许,两起案件的当事人早早到达法庭,因两案因同一事件引发,为节省司法资源、方便群众,同时应各方当事人申请,承办法官将两起案件合并审理。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法理和情理两个角度给各方当事人做工作,并从各方提交的证据、调解的优势及判决的诉累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直到下午15时许,长达近8小时的调解工作最终顺利完成,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其中一案当场履行了法律义务。
今年来,走马法庭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对于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均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尽力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2022年3月29日,走马法庭共收案85件,结案81件,其中判决仅10件,调解撤诉案件达7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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