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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 “一站式” 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时间: 2022-10-15 08:50 来源: 鹤峰县法院

关于创建 “一站式” 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创建方案。

一、改革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好“枫桥经验”,不断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思维理念和调解工作模式,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解决在小、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街办,行业、专业领域纠纷本领域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纠纷不出,矛盾不上交,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基础

近年来,我院坚持创新发展与规范完善、建设管理与作用发挥并重的思想,不断完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街道、村(居)调委会全覆盖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完善机制、提升力量,着重建立了物业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培养了一批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热心调解工作的专兼职调解员。推动建立三调联动、诉调联合、多元解纷工作机制,持续深化“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现已建成 “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平台、诉调联合平台和线上调解平台,聘任了调解功底扎实、技巧娴熟、群众信赖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调解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最便捷最低成本的调解服务。我院“一站式”工作一直被省州两级法院公开表扬。

三、创新举措

(一)成立“法院+工会”诉调工作室

    鹤峰县人民法院和鹤峰县总工会成立“法院+工会”诉调工作室,结合工作职能围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畅通联络机制以及优化诉调对接流程等方面进行对接,通过人民法院支持、指导工会组织开展调解劳动争议纠纷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工会组织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职能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让人民群众有更稳定的工作、更可靠的保障、更理想的创业环境。县总工会委派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接受人民法院委托,调解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二)实施“三大联动”

    为加强“一站式”诉源治理工作,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我院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联排联调工作,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经审查属于可纳入“三大联动”联排联调的范围的,可对其进行委派调解。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部门庭室负责人牵头统筹各类纠纷调处,牵头指导做好人民调解,各部门牵头做好相关领域行政调解、专业调解,牵头做好司法调解,各部门要相互衔接、主动协调,形成整体合力。

(二)强化应急处突。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制定防范重大矛盾纠纷的应急预案,对一时不能化解并有激化可能的纠纷,建立“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协调、第一时间稳控”的快速反应机制。

(三)强化队伍建设。对调解员开展分级分类业务培训,建立金牌调解员考核机制,定期开展考核,对调解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调解员颁发金牌调解员证书。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服务机制,建立调解专家队伍,引入专家学者、律师、心理学家、公证员、鉴定员、志愿者等第三方,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服务。

(四)强化经费保障。将“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等调解平台日常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调解经费保障力度,及时兑现调解案件补贴。

(五)强化督办考核。将“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纳入全院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 “一票否决”制。立案庭定期通报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指标。

(六)强化总结宣传。大力宣传我院“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机制,积极向市场主体及群众宣传调解的经济性和高效便捷性。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及时总结成功做法和经验,努力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样板。

                       



        鹤峰县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