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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挥审判职能 助推宣鹤高速公路建设

时间: 2017-05-23 15:10

(通讯员 涂莉)宣鹤高速公路是鹤峰县重点项目工程,对当地经济蓬勃发展有着重大意义,高速公路的建设不仅改善了交通条件,也进一步增强了该县的区位优势。鹤峰县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协助配合宣鹤高速公路建设,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近日,该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宣鹤高速公路征地物权保护纠纷案。

张某系鹤峰县太平镇奇峰关村村民。2008年林权制度改革,张某承包山林4.5亩。2016年因修建宣鹤高速公路征地,张某承包的山林(4.418亩)被征收,但其中3.4亩山林被作为集体共有,后张某到太平镇政府反映情况,经调查发现林权证的界址是正确的,后系勾图错误。

黎某系鹤峰县太平镇奇峰关村村民。2008年林权制度改革,原告承包山林8.7亩,地名枞树堡。2016年修建宣鹤高速公路征地,奇峰关村一组通过小组会议现场平均分配土地补偿款的方案中没有黎某的名字,但黎某承包的山林(2.37亩)被占用。

二人均因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发生纠纷,将鹤峰县太平镇奇峰关村民委员会遂诉至鹤峰县法院。因此案牵连到高速公路建设,鹤峰县法院高度重视此案,迅速派干警前往太平镇政府做诉前调解工作。召集双方当事人就事实纠纷进行调解,当事人双方均同意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鹤峰县太平镇奇峰关村民委员会补偿张某征地补偿款115298.22元;鹤峰县太平镇奇峰关村民委员会补偿黎某征地补偿款45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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