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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法院首次启用巡回审判车

时间: 2018-09-17 18:02 来源: 鹤峰县法院

(通讯员 刘玲)为让广大老百姓更直观感受庭审现场气氛,纠正普遍存在的错误思想观念,从身边鲜活的案例中知法、学法、懂法,2018年9月14日上午,鹤峰县法院铁炉法庭将巡回审判车开进了铁炉乡马家村村委会,在村委会门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引来了附近村民近百人围观。

当天上午,村委会门前的小广场上由一辆巡回审判车临时搭起了简易的科技法庭,作为法庭的载体,货车车厢虽不大,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桌、椅、电脑、桌牌、显示屏、国徽、监控、打印机等等一应俱全。现场也引来了不少前来围观的村民。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随着庭前纪律的宣读声响起,铁炉乡马家村村委会“临时法庭”正式开庭审理张某、姚某诉其三个子女赡养费纠纷一案

原告张某、姚某共生育了三个子女,子女均已成家。由于两位老人年过古稀,体弱多病,生活无来源,每年仅靠八九百元钱的养老金生活。多年来,远嫁湖南的女儿每年适当的给了两位老人部分生活费,其余全靠次子负担长子认为两位老人分割财产不公,近一年来未履行相应的赡养义务两位老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三位子女每人每月承担700元的赡养费。

庭审中,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宣读了该调解协议,获得双方当事人以及观摩庭审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庭审结束后,乡扫黑办借此机会联合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对在场百姓宣讲了扫黑除恶相关知识以及赡养、婚姻、土地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庭审结束后,乡扫黑办借此机会联合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对在场百姓宣讲了扫黑除恶相关知识以及赡养、婚姻、土地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据悉,鹤峰县法院铁炉法庭辖区内赡养纠纷案件较多,大部分百姓对赡养问题不够重视,使得一部分年弱多病的老人无人照料,甚至生活不能自理。铁炉法庭利用此次巡回审判车进村入户公开开庭审理赡养纠纷案件,不仅体现了法院信息化带来的高效办案,更是通过现场观摩形式将法律普及做到最大化。

法官寄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老年人在年老后,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人有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尤其是今年,恩施州政法机关联合下发的《关于敦促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通告》明确指出,赡养人有安全住房但被赡养人仍居住在危旧房的,赡养义务人要立即主动将其接入安全住房生活,同时履行赡养义务,否则政法机关将视情节对赡养义务人进行相应处罚。拒不履行的,被赡养人可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追究赡养义务人的法律责任。赡养人与被赡养人恶意串通,以让被赡养人居住危旧房为手段骗取、套取国家扶贫资金的,依法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希望每个子女都尽到自己的义务,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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